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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责任意识是怎么确立的?

作者:运丰机械网
文章来源:本站

  

儒家的责任意识是怎么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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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责任意识是怎么确立的?

  

儒家的责任意识是怎么确立的?

  实践的责任是一个体系,责任的落责任价值的彰显,需要一系列全面综合的举措。责任链条上任何一环的缺失都将造成责任体系的瘫痪,责任一旦沦为口号,也就失去其意义和价值了。因此,行之有效的现代责任伦理应该是囊括以培养主体的责任意识为核心,以责任的落实为目的的一系列综合措施的完整的伦理体系。正是由于现代责任伦理仅仅呼吁人们要负责,却并没有解决为何负责、对谁负责以及如何负责的问题。责任伦理虽然应者如云,全社会的责任缺失现象却并没有得到改善。

  对此,我们有必要借鉴传统儒家责任伦理的思想资源。自现代责任伦理思想引进到国内,关于儒家伦理是不是一种责任伦理,以及在何种意义上证明儒家责任伦理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早在先秦时期,儒家思想家们在探寻建立有序社会的途径以及对人自身的思考、认识的过程中,就对人的本质和责任的价值有了深刻的认识。在孔子看来,良好的社会就是一个人人各安其分、各尽其责的社会。他主张通过“正名”的方式,一方面强调礼制责任制度对责任的规范作用.

  另一方面又教育人们争做主动负责的君子。孔子的责任思想奠定了儒家责任伦理的雏形,经孟子和荀子的努力,儒家责任思想形成了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完整体系。形成于先秦的儒家责任伦理在历史上为我们培养了无数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仁人,是社会稳定繁荣,中华民族得以长盛不衰的宝贵财富。儒家责任伦理的合法性地位应该得到我们乃至全世界的肯定和重视。

  在当前责任落寞的时代,现代责任伦理想要真正培养起人们的责任意识,建立起现实有效的责任制度,实现责任的落实,对于儒家责任伦理的研究显然是不可避开的重要一环。

  先秦儒家责任伦理的时代背景

  道家不满于现实政治的黑暗,主张远离社会纷争,推崇自然秩序,是为了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当时政治失序所造成的人们普遍的生存危机。法家思想家不遗余力地为君主出谋划策,是为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推行自己的理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使天下大治。社会秩序的崩塌是当时的主要问题,结束战乱纷争,建立有序社会是先秦诸子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正是在探寻建立有序社会的途径的过程中,通过对人与社会关系的体认以及对人的价值的思考,先秦儒家思想家确立了责任在其思想中的地位。

  先秦儒家贵任伦理的理论基础

  许多鸟兽为了生存也会组成群体,但先秦儒家并不因此认为人和鸟兽是同类。先秦儒家思想家特别重视“人禽之分”,把人视为不同于动物的“类”的存在。孔子为了结束乱世,救民于水火而栖栖遑遑奔走,一度被困,不仅断绝了粮食,甚至险遭小人杀害。在先秦儒家看来,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是社会动物,人类社会无论在力量、智慧还是财富等方面都远超动物群体。

  先秦儒家对于人与社会关系的看法,体现出的是他们对人的社会身份及其责任的确认人是社会动物,社会秩序的稳定是人们生存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在先秦儒家看来,社会秩序稳定的关键就在于人人都履行各自的责任,这是社会对人的客观要求,人的社会性决定人的责任性。

  保障社会的有序和谐,促进人的发展,是先秦儒家思想家的根本目的。责任的分配和有效落实是社会得以稳定,人们得以受益的关键。为此,他们主张通过“礼”这一政治制度手段来保障责任。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的情况下,恢复重建礼乐制度当然是必要的。然而,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背“礼”、越“礼”的行为大量发生,纲纪失坠,在先秦儒家思想家看来,这不是礼乐制度自身的问题,而是“支撑‘礼’、‘乐’等规范和制度秩序的精神失落了,‘道’被放逐了”。

  先秦儒家思想家认为,人不能仅仅停留在被动地遵守社会基本规范的层次,因为这实际上和动物没什么区别。许多动物会组成群体并“遵守”一些等级以及分工的“规定”、“要求”。然而,动物群体内部的“规定”从根本上来说不过是弱肉强食、自然法则,动物只是出于生理差异本能地服从比自己更强壮的首领。一旦生理差异发生变化,同类相残甚至父子相残的事情常有发生。

  因此,动物群体内部的“秩序”是不稳定的,混乱与纷争才是它的常态。人在欲望和功利心的基础上也会遵守一定的社会的规范,履行相应的责任。但其责任的履行是被动的、消极的,一旦缺少相应的监督或者无利可图,就会逃避责任甚至违背责任,混乱和纷争也就随之而来。

  实际上,道德行为是建立在主体对他人、社会的价值认同的基础上的,这种认同,就是责任意识。在责任意识的推动下,主体感到自己对他人、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不断地投入到实践责任的行动中。严格来说,责任意识是根本,道德意识是在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形成的。

  但先秦儒家的“仁心”、“良心”比一般的道德意识概念更为复杂,一定程度上它包含责任意识的内容,先秦儒家将贵任意识的作用看成是“仁心”或者“良心”的作用,实际上是一回事。先秦儒家思想家将培养、扩充人的“仁心”、“良心”,发挥人的良知良能当作道德教化的核心,实际上就是将培养人的责任意识作为主要目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与负责任的人,积极地履行贵任就是道德价值的体现。

  正名:先秦儒家责任伦理的雏形

  与老、庄的重“自然”,强调人的内部的自然自发的本性不同,儒家强调的是人的社会责任。在他们看来,责任是社会对人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必要条件。以此为基础,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它既是社会政治的要求,同时也是人的道德价值要求。“正名”确定了先秦懦学的发展方向,标志着先秦儒家责任伦理的初步形成。

  结语

  孔子的道德教育以培养有责任的君子为目的,君子身上肩负着化育万民乃至平治天下的重大责任,孔子在君子身上寄托了先秦儒家建设责任社会的政治理想。可以说,君子既是先秦儒家责任伦理的产物,又是它的实践者、推动者。在孔子之后,孟子对君子这一责任人格作了具体的描述。更进一步地,孟子对于道德修养尤其是人格塑造的具体方法作了一定的总结,是孔子“正名”思想通过道德教化培养责任人格这一实践路径上坚定不移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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