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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深圳男童被风吹掉窗户砸中不幸离世事件,若事故按10分划分?租户,房东,物业,开发商各占几分?

作者:运丰机械网
文章来源:本站

  

就深圳男童被风吹掉窗户砸中不幸离世事件,若事故按10分划分?租户,房东,物业,开发商各占几分?

  

就深圳男童被风吹掉窗户砸中不幸离世事件,若事故按10分划分?租户,房东,物业,开发商各占几分?

  

就深圳男童被风吹掉窗户砸中不幸离世事件,若事故按10分划分?租户,房东,物业,开发商各占几分?

  

就深圳男童被风吹掉窗户砸中不幸离世事件,若事故按10分划分?租户,房东,物业,开发商各占几分?

  不能一概而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看房子谁再住,住户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的,无论你是房主还是租房的,毕竟是你开的窗户,毕竟你没有观察到危险的存在,或者说,你看到了,没有进行处理,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又把窗户打开,也就是说,对这种危险的事故,你是有预判的,至少你知道他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其次,要看窗户是谁安装的?有没有过了维修保护期?虽然这个不好界定,但法律上一定会有相关规定的,如果房主买了房子,进行对窗户的更换,也就是说,现在这个窗户是房主自己后换的,那只能是房主的责任,而跟开发商无关了。

  至于物业,个人认为,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前提是住户没有提前找过物业进行维修),无论如何,这件事跟物业无关,窗户作为住户的私有财产,物业是无权过问的。更不可能挨家挨户地去敲门坚持窗户,即便这么做了,住户也不会同意的。

  总之,这件事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是谁的责任。

  那么对于这个孩子,实属天大的不幸啊。唉,除了惋惜外,没有任何的办法,一个可怜的孩子,但愿天堂里充满着快乐。

  希望人们都能耐注意自己的安全,安全出行,安全饮食,安全地过好每一天,世事无常,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美好的生活,珍惜自己的生命,幸福、快乐地过好每一天吧。

  很遗憾,小朋友没有被抢救过来。

  这次事故是房东家的窗户掉下来砸到男童,并不是公共区域的窗户,物业公司应该会辩称自己无责。

  至于开发商,更是找不上他们了,窗户是房东自己安装的,不属于建筑质量问题,而且房子都交付这么久了。

  所以,这起不幸的事故,最主要应该是房东和租客负责吧,房东是房子的第一维护人,而租客则是窗户实际使用人,至于具体责任划分,如果协商不好不成,只能看法院怎么判定咯!

  现在城市,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应该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管理,明确维护周期,最大限度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出了事也不容易扯皮。

  节哀!

  业主七成,租客三成,物业开发商无责。

  首先明确一点,发生事故的小区已经超过了保修期,并且已经入住了将近20年,怎么扯也扯不到开发商的责任。

  发生事故的区域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维护责任主体在业主,这一点也跟物业扯不上关系。至于物业要不要提醒业主进行维护,这是非法定的义务。

  业主作为维护责任主体,作为管理人对窗子年久失修没有尽到维护的义务,所以是主要责任人之一。租客作为使用人,在日常使用中没有尽到察觉和维护的义务,所以也是责任人之一。

  本案例适用于侵权责任法中,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业主和租客,没有妥善尽到窗户维护的义务,最后造成对他人的非法伤害,所以业主跟租客承担所有责任。

  这次高空掉下窗户砸死小童事件,有关部门应该立即普查处理相关小区门窗的事故隐患,依法处罚责任人,使后来者警惕。

  这件事的责任方是谁?法律有毫不含糊的规定,就是坠落物主体的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

  假如被追责者说,责任不完全在我,还有别人的因素,法律说,我先处罚你,你先出钱赔,然后你再找别人替你分担。细看法律条文,就是这个意思。

  这里应该普及一下侵权责任法。

  针对建筑物高空坠落物体损害责任,该法第85条有明确规定。

  家庭住宅户内的窗户,所有人是业主,非出租房自住的,使用人和管理人也是业主。

  出租屋,所有人是业主,使用人和管理人是租客。这些人就是责任人。如果租客提醒过业主要修门窗,而业主未及时修理,租客可以部分免责。

  惩前是为了毖后。看很多跟帖的糊涂认识,开发商主责物业主责的论调都出来,而天天开关窗户,把窗户推到楼下或者看着窗户连接螺丝松脱不修的责任人反而没事,这些人在开关高层窗户的时候,怎么会小心这是人命关天的事而心存敬畏,怎么会仔细注意它的安全状况?找不到病根,不对症下药,就治不了病,类似的悲剧事件就还可能重演。

  热点事件处理了责任人,会给所有高层的业主和租客,在预防窗扇坠落上敲了警钟。对减少今后这类悲剧的发生,会有很大的作用。

  可是客观的说,这次的事件既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做为旁观者,要吸取那些经验教训呢?

  首先,高空坠物可能是多因素的。除了窗扇掉落,还有玻璃幕墙落地窗的钢化玻璃自爆,阳台窗边花盆等物的掉落,外墙墙砖水泥等的剥落,人为的高空抛物,甚至有一年有跳楼者把行人砸死。

  这些因素,有的可以避免,有的则不可预测。无论如何,注意选择气候和行走路线,尽量做到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尽量挑上面有遮挡物的地方走,应该是个不错的主意。

  国家建筑部门应该强制要求门窗开启扇必须安装防坠落装置,没有安装的一律不给以验收,大家一起呼吁,门窗这么多,随便掉下一块就是大概率砸死人,我看了那个视频,真的是太可惜太可惜了,这么这个生命就这样没了…造孽,悲痛,惋惜。

  悲痛之余我看了大家讨论的重点都在扯划分责任,谁失谁过,这个交给有关部门去处理吧,逝者已逝,活着的要前车之鉴,避免更多无辜的生命和家庭再受这样的冤,当下最要关心的是怎么推动国家和政府实行有效的措施改进,一个窗户装一个这个装置增加的成本微乎其微,也希望有良知的开发商看到后加予考虑。

  可惜孩子最终还是走了,望家属节哀顺变。

  关于这件事的事故责任具体该怎样划分,主要还得看各方在事故中有无存在过失行为。

  首先,需要确认掉落窗户的楼层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定。20层楼的窗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是高层建筑一般都不能使用外开窗,一般采用推拉和内开窗。如果这点有问题,那么开发商显然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其次,需要确认租户是否存在在风雨天气开窗的行为,如果因为其开窗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租户的责任更大。其实,无论租户是否预见到在恶劣天气开窗有可能会发生意外,只要其存在开窗的行为,都需要为此担责。

  再次,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应该对房屋的安全负责。如果没有尽到定期检修责任,或者在租房之后放任自流,没有做好管理工作,那么房东也需要为此担责。

  最后,物业方面也是难辞其咎的。因为类似窗户掉落的事情在6月5日已经发生过一次,只不过那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物业方面显然没有因此提高警惕,做好防范措施,最终6月13日发生了玻璃窗坠落砸死5岁男童的惨剧。物业方面显然是有责任的。

  从目前公布的事件进展来看,男童的医药费由业主、租户、物业三方承担,共85000元。这个也可以从侧面看出,他们三方多少都是有责任的。只不过,开发商是否应该担责,仍需要专业机构的权威调查结果。

  如果租户不存在开窗行为,玻璃窗掉落纯属意外,那么将整个责任当作10分的话,个人认为开发商应该承担4分,物业承担3分,租户承担2分,房东承担1分。

  当然,这些仅仅建立在有限的前提之下,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看最后的调查结果和责任认定了。

  看了玻璃坠地的视频,一个快快乐乐的小孩子,牵着妈妈的手,高兴的往家走,谁知祸从天降,在经过数日的抢救之后,孩子还是遗憾的走了。

  如果说要追究责任的话,我认为开发商应该毫无疑问是要担负绝大多数的责任,因为该小区之前已经发生过类似坠窗事件,那么也就是说,此次落窗不属于个例,不是偶然性的不可抗力因素,而是严重的安装质量问题,一整扇的窗户坠落,在安装结构和材料使用上肯定是有重大缺陷的。

  其次,物业在该事件当中也难逃其咎,如果说开发商负责的是关键质量问题,那么物业则是管理维护责任,因为在之前发生坠窗事故之后,他们并没有举一反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积极预防。如果在第一次坠窗事故发生之后,他们能够对小区内窗户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隐患,然后积极协商,采取修补措施。业主给你们交物业费,本身就保护这些安全保障,何况现在还交纳着数目不小的房屋维修基金。

  楼房的保修期,时间最长的主体结构,也不过五年而已,而窗户并不属于主体结构,只是建设安装工程而已,通常保修期一般为2年,而这些时间的计算起止时间,则是从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两年的时间,楼房还不一定销售完毕呢。所以,虽然我们知道是工程质量问题,但在时效上可能要干瞪眼啦。

  最后的责任划分,按十成算的话,我都怀疑开发商能不能摊上责任。我感觉可能物业4成,房主3成,租户2成,开发商或许会有1成。

  租户和业主各百分之五十,物业开发商无责。

  个人观点如下,与法:房屋产权归个人,住户窗户属于业主私人财产,物业管理公司依法负责公共区域,收取的费用宜应用于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护。如果这扇窗户是非业主而是公共区域的,责任完全在物业公司。目前看这扇窗是业主私人财产,那么其拥有人(业主)、使用人(租户)应负主要责任。作为管理人(物业)宜应承担部分连带责任。作为一个负责任或有远见的管理商,如果购买了小区相应意外保险,则分担了相应管理风险。如坠落经法定机构验证属于意外,责任比例承担可能会有所不同而已。开发商的责任宜应严格依法承担。如属豆腐渣工程则另当别论。与情:物业、业主、租户对此事不论出于何种角度、立场。都应该有所行动,有所表示。事后依法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医院不论出于公益性、人道主义、、、似乎已完全履责。受害家属不便评论,孩子已逝,令人痛心!治疗程序、费用天经地义,额外的聘请专家甚至超级大专家是程序外的事情,即时发生相关费用也非常正常。愿孩童安宁!阿弥陀福!

  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各大、中、小城市的万丈高楼平地起,为了追求高档奢华和外观时尚,开发商给楼房外挂玻璃幕墙、大理石材、贴皮仿瓷砖等等,还有就是经常造孽的门窗!有的不法建筑商为了降低成本,安装使用不合格产品或者采用以次充好的欺骗手段,存在严重的安全质量风险,希望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对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的产品要提高标准,杜绝不合格门窗、幕墙的安装使用,对不合格产品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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