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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掉进下水道女童尸体疑被找到,正等待确认;母亲此前不吃不喝守在井口,家属称井盖没盖子周边没护栏。你怎么看?

作者:运丰机械网
文章来源:本站

  一个高空坠窗户,一个无盖井吃人!连发悲剧,在为受害者感到悲痛的同时,我们应该反思一下哪里出了问题?

  我觉得我们应该拷问每一个人的责任心和对规则起码的尊重和遵守。比如一个工人给一家安装空调,按标准本来应该使用什么规格的电线或应该怎么接线,然而他就是图省事嫌麻烦,省去了必要的工序,他还会说这样就行啊,能用不就行了?然而个人家的空调外机漏电了,他明明知道,也不去维修,他可能会想:没事儿,反正不会有人闲的来碰它,告诉自己的孩子就行了。过了不久,一个人真的碰了一下,好在只是麻了一下,他随口骂了一句:妈的,幸亏自己福大命大,这家空调主人真他妈缺德!我要看到他闯了大祸,赔不死他。于是他也没对谁说。

  一次次的、一层层的,对于安全的漠视,对于规则的违背,总会有人为此付出代价。就像一个循环链,不要忘了我们都在某个节点上。

  几天前刚刚发生在上饶的一个男童走失最后死亡的事情,根源就是在于家长在监护的时候疏忽大意,最后导致孩子丢失酿成了最后的悲剧,而虽然说那个事情的调查结果还没有真正的出来,但是从里面可以看得出来是大人在照顾的时候导致的意外,疏忽大意的结果。

  刚刚发生在前几天发生在江苏昆山的钢化玻璃松动掉落,两百多斤的钢化玻璃直接把一个四岁的男孩砸在了下面,最后造成这个4岁的男孩死亡,而这个事情就是典型的工程质量不过关,说白了就是施工人员工作的时候没有做到责任心,最终导致了因为质量不过关而造成的事故造成的死亡。

  现在这一起小孩坠入下水道发生在东莞长安镇,6月11日下午一名三岁多的小女孩在家长同放学回家,经过一个因为下雨导致水倒灌而被顶开的下水道井口不慎掉入里面失踪,在全力搜救了三天最后在渠口处发现了失踪女孩,遗憾的是该女孩已经死亡,家属悲痛万分。

  而事发当天广东大部分地方都连续下了好几天大雨,河水上涨导致排水系统倒灌,而事发路段的这个沙井盖已经被水倒灌冲开,这种情况下行走在附近是非常危险的,而小女孩就是因为不慎掉入井中被水冲走导致死亡,这个事情看起来像是一个意外,其实也有许多的因素造成的。

  首先这种下雨天气路面积水,家长本事就不应该让孩子单独走,毕竟小孩还没有满四岁,在积水路面附近其实很危险,而井盖已经翻开家长也没有注意到,只能说这种事情谁也没有想到会这样发生,说家长有责任当然有,最多是一个疏忽的责任,而最大的责任在于井盖翻开了这种情况没有人对井盖进行恢复盖上,或者说没有人来做一些防范提示的处理,这绝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发生这种意外其实基本上都是跟责任心不强和疏忽大意导致的,其实如果说责任心到位,以及够细心没有侥幸心理的存在,那这种悲剧发生的几率会小很多,如果够细心够负责任,那这些危险的事情会在第一时间排除,而之所以会发生这种事情就是太多的有侥幸心理的人存在,认为不会有事,所以不去真正的认真的去关注和预防这种未知的风险。

  孩子确实已找到,但已永远离开,非常可惜。

  6月11日,东莞长安镇一名3岁女童与家人从幼儿园回家途中不慎掉入下水道后失踪。随后,公安、消防、应急、公用等单位及社区和群众组成150人的队伍展开搜救工作。6月14日上午10时许,搜寻人员在长安镇霄边排涝站前约50米的一桥梁施工现场的水渠内发生了孩子尸体。经家长辨认后送往殡仪馆。据介绍,当天由于降雨下水道反水将井盖顶开。目前,正在与家属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对于此事,有以下几点看法:

  1、导致女童掉入下水道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路面积水导致看不清下水道口的位置,另一方面是下水道井盖被水顶松动或者完全顶开。主要还是由于城市排水不畅导致的,这是对市镇整体排水工程的一个考验。其实,大多数城市都有排水不畅的现象,尤其南方雨水多,更应该在排水方面下大工夫。北方则更不用说,雨水少,对排水方面更是没那么重视。一旦出现大暴雨天气,路面积水便是一道景观,同时也给行人和车辆造成了安全隐患。

  2、孩子掉入下水道与家长肯定也有一定的关系,没有完好的尽到监护责任。大人没事孩子却掉下去了,说明当时并没有将孩子拉在身边。不少小孩都喜欢在路面积水中玩耍,这本身就存在危险。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应该考虑到这些。

  

长安镇掉进下水道女童尸体疑被找到,正等待确认;母亲此前不吃不喝守在井口,家属称井盖没盖子周边没护栏。你怎么看?

  3、下水道反水能将井盖顶开,说明井盖本身的固定并不结实。多数圆形井盖并没有完全固定,只是有一个与井框的连接固定点。而不少长方形井盖则是活放在上面的,同样没有与井框固定,一旦下水道积水外溢,井盖极易被掀开,这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一个技术性原因。井盖是否容易被掀开维修并不重要,需要关注的是其安全性。

  4、一旦由于积水看不清。路面状况时,可以按一下方法做。

  A、棍棒探路,可以先用棍棒等深入水里试探,分辨有无水坑或井盖开启的状况。

  B、光线判断,晚上在无灯光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月光观察路面有无发亮之处,来判断是否有水坑。

  C、观察水面,当路面积水过多时,如观察到有旋涡或水外喷现象,要绕行。同时要留意有无警示标志物。

  D、多人拉手,在必须通过水面时,要多人紧拉手排成排通过,一点发生掉落可以及时施救。

  行人或车辆掉入下水道或其他窨井内的事故时有发生,路面设施安全需要引起全面重视。孩子已然离去,希望能够汲取教训,加强安全意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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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监护人,不可能时时刻刻把孩子拴在身上。但对于三岁黄口小儿,天生好动,又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还真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头照看。一到暑期,几乎每天都有孩子在河里游泳不幸溺亡的消息,家住楼房高层坠亡的,在汽车里被遗忘闷死的,发生这种悲剧,家人的悲伤不能言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最大的责任肯定在家长自己。可话说回来,绝大数家长要赚钱养家,要维持生计。不可能时时刻刻把孩子拴在身边。尤其有的孩子处于叛逆期,对家长的叮嘱充耳不闻。现在都讲究优生优育,每个家庭一般都只有一两个孩子,除去疾病,实在是担不起这种意外。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基础建设也在完善,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在细节深处,是不是能做得更完美安全些,井盖问题已不是第一次。频繁出事的背后,是要引以为戒,解决问题,防范于未然。

  每次小孩一出现事故,总会把责任推到别人的身上,也不想想自己的过错,这样的为人父母真的无法理解!事故是个意外可谁愿这个意外发生,父母的责任大过天,对于孩子不光是教育还要时刻提醒安全防范,小孩子天生好奇心强,另外孩子毕竟是孩子判断能力不足,我觉得在孩子没能一定认识到危险的时候父母千万不要大意要时刻警惕孩子的一举一动,更不能让孩子独自离开你的视线,最后希望孩子父母节哀!更希望更多的家长朋友以示警戒!

  能够怪孩子家人吗?不能吧,想想去年也是长安镇夏边,我手牵着小孩,晚上,经过一条灯光暗暗的马路,一个没注意,也是差点掉进去,半截身体掉进去,胳膊肘蹭住了,如果是小孩后果不敢想,胳膊也伤了,根本没井盖,旁边不远处有施工的痕迹,我很搞不懂,是什么原因井盖没有了,是偷了,还是那些施工的人没盖井盖,拿人命当狗命,后来经过的一个大爷看我吓的很,安慰几句后找来一根竹竿子插在上面,好人是有的,那些坏人也坏的很,

  首先,小孩出事,作为妈妈的,明知道在恶劣的天气下,没有保护好孩子,妈妈是干什么去了,出事了,作为监护人,是要负第一责任的,其次,才是政府的责任

  很心痛!

  好几年前,同事和我说,她周末带儿子出去玩,公园人多,差点把三岁的儿子弄丢了,印象很深的同事的一句话是:幸亏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要不然,我肯定得疯!同事说这话时表情的凝重,我到现在都难以忘记。

  一个孩子在妈妈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对父母,尤其是妈妈来说,十月怀胎,孩子在母腹中的血脉相连,是和孩子一世缘份的开端,接下的抚养和教育,妈妈和孩子更是难舍难分,无法分割,某种程度来说,孩子就是妈妈的生命的全部!

  同理,长安镇这个小女童,因为大雨冲走井盖,不幸落入井中冲走,实在是让人痛心。

  天降灾祸,妈妈怎能不心如刀绞,怎会不绝望痛苦?真是让人同情!

  说是天灾,也不全是,天降暴雨无法阻拦,但给冲走井盖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或者其它防护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如果,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能稍微有一点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怎会让一个母亲如此心碎,如此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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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中午11点多在宵边排涝站50米处已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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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应该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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