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条手扳葫芦使用前检查什么?
1、
电动葫芦
1.1电葫芦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1.2检查电气系统、制动器、限位器、导绳器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如有异常现象禁止使用。
1.3电葫芦操作人员使用前检查钢丝绳、吊钩是否完好。
1.4电葫芦严禁超载使用,当被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时应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起吊。
2、电动葫芦使用测试:
2.1开主电源,按运行方向键,空载试运行,方向无误后方可使用。
2.2按下行方向键,吊钩下降至所需高度即可,用吊钩钩住所吊物品正确部位。
2.3按上行方向键,吊钩上升至所需高度。
2.4根据需要按操作面板上的方向键,将所吊物品沿轨道运至所要到达的地点。按下行方向键,吊钩下降至所需高度,卸下起吊物。
3、电动葫芦不使用状态:
3.1使用完毕,将电葫芦停在指定地点,吊钩升至离基准面至少两米高处,并按下主接触器开关(红色按钮)。
3.2将电源开关断开
4、使用电动葫芦时注意事项:
4.1严禁带手套操作,且手应保持干燥,以防触电。
4.2吊运重物时,要垂直向下,严禁沿滚筒轴向斜拉防止损坏导绳器;且保持重心平衡,匀速吊运,保证吊起后重物不翻转。
4.3吊运时,重物下严禁站人,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停车。
4.4使用电葫芦时,禁止长时间悬吊重物,以防止钢丝绳产生永久变形。
4.5禁止冲撞挡板,振荡卸料。
4.6禁止倾斜起吊及做水平拖拉工具使用。
4.7不得突然改变运行方向,如需改变时必须等所吊重物停稳后再反方向启动。
4.8严禁频繁启动升降电葫芦。
4.9升降限位装置是防备万一的安全装置,不可将其当成普通开关,经常使用。
4.10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4.11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12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4.13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4.14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4.15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